李显东,男,1964年10月生,法学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法研究所 副所长。
人物经历
198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1989年获民商法硕士学位;
1992年被聘为硕士生导师;
1994年-1995年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访问学者仔 加拿大 麦吉尔大学 研修两年;
1996年被聘为副教授;
2001年被聘为正教授;
2003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
主要贡献
1、《我国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四期;
2、《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化说明理论》,载《 比较法研究 》,1998年第3期;
3、《我国合同法是否需要独立的预期违约制度》,载《 政法论坛 》,1998年第6期;
4、《格式合同及其规制》,载《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6年第10期;
5、《破产、和解与重整制度比较研究》,载《中国博士后文集》,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7年版。
6、《论破产原因》,载《政法论坛》,1995年第6期;
7、《破产犯罪的比较研究》,载《 中国法学 》,1995年第2期;8、《论破产程序中的取回权》,载《 比较法研究 》,1995年第3期。
9、《论破产法上的免责制度》,载《 政法论坛 》,2000年第一期。
10、《中国新破产法起草中的主要问题》,载《中国法律》,2000年8月第4期。
11、《重申 破产法 的私法精神》,载《政法论坛》,2002年6月第3期。
12、《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载《 中国法学 》2002年8月第4期。
13、《论商法的传统与理性基础》,载《法制与社会的发展》2002年12月第6期
14、《论商事合伙的特质与法律地位》,载《行政与法》2002年2月第1期
15、《从契约自由的基础看其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载《 比较法研究 》2002年10月第4期。
16、《论和解与重整的差异与价值考量》,载《私法》,2002年第2期。
1、《合同法原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出版社,1999年版,56万字。个人独著。
2、《 破产法律制度 》,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年版,36.3万字。个人独著。李显东任副主编,并撰写10万字(全卷约30万字)。
3、《契约法学》,(《中国现代科学全书》中的一卷), 群众出版社 ,2000年版,35万字。
4、《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36万字
5、《票据法理论与实务》,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6年版,35万字。
6、《商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70万字。
7、《民法学》, 杨振山 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本人撰写15万字。
8、《 民法学 》(司法部组织编写的14门主干课教材之一), 江平 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任副主编并撰写25万字。
9、《民商法学》, 群众出版社 ,1999年版,
10、《 俄罗斯 联邦民法典》,1999年由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出版,李显东为合作译者,翻译约12万字。
获奖情况
1、1995年获得国家博士后优秀研究奖;
2、1995年获得国家教委对优秀回国留学生科研启动资助;
3、1995年获得政法大学 曾宪梓 教学奖;
4、1996-1998年参加了由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中国司法制度改革》课题;
5、1998年获得霍英东科研基金资助;
6、1997年到1998年连续被评为政法大学优秀教师。
7、2000年6月被政法大学评为曾宪梓教学奖 一等奖 。
8、2001年被列入 北京 “百人工程”培养人选
9、2002年被政法大学本科生评为“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10、 2002年被政法大学评为“杰出青年教师”并获得“杰出青年教师基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