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元常

冯元常

冯元常, 天宝 相州安阳(今 河南省 安阳市 )人,出自长乐冯氏, 北齐 尚书右仆射 冯子琮 的曾孙。他在唐 贞观 时期举明经及第,历任 监察御史 、 剑南道 巡察使、 尚书左丞 等职,因清鉴有理识,深得 李治 信赖。然而,他曾密奏“ 中宫 权重,宜稍抑损”,尽管高宗未能采纳,但对其言为然。 武则天 闻之甚恶,临朝期间,多方献上符瑞,冯元常奏言“状涉谄伪,不可诬罔士庶”,因此被武则天贬为 陇县 刺史 。尽管屡有政绩,但因遭到 武则天 忌恨,未得封赏,最后被酷吏 周兴 构陷下狱害死。 李显 即位后,为其平反昭雪,旌表其家,于其门大字题名曰:“忠臣之门”。

正文

冯元常,相州安阳人,自长乐徙家焉, 北齐 右仆射子琮曾孙也。举明经。高宗时,累迁 监察御史 ,为 剑南道 巡察使,兴利除害,蜀土赖焉。 永淳 中,为 尚书左丞 。 允常 清鉴有理识,甚为 高宗 之所赏。尝密奏“ 中宫 权重,宜稍抑损”, 李治 虽不能用,深以其言为然。 则天 闻而甚恶之。及临朝,四方承旨,多献符瑞。嵩阳令樊文进瑞石,则天命于朝堂示百官。元常奏言:“状涉谄伪,不可诬罔士庶。” 则天 不悦,出为 陇县 刺史 。

俄而天下岳牧集 乾陵 会葬, 武则天 不欲元常赴陵所,中途改授 眉州 刺史。剑南先时光火贼夜掠居人,昼潜山谷。元常至,喻以恩信,许其首露,仍切加捕逐,贼徒舍器杖,面缚自陈者相继。又转 广州市 都督 ,便道之任,不许诣都。寻属 安南 首领李嗣仙杀都护 刘延祐 ,剽陷州县,敕 允常 讨之。率士卒 济南市 海,先驰檄示以威恩,喻以祸福。嗣仙徒党多相率归降,因纵兵诛其魁首,安慰居人而旋。虽屡有政绩, 则天 竟不赏之。寻为酷吏周兴所陷,追赴都,下狱死。元常闺门雍肃,雅有礼度,虽小功之丧,未尝寝于私室,甚为士类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