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泽

李根泽

李根泽( 朝鲜语 :이근택,1865年—1919年), 朝鲜王朝 后期大臣,远支宗室,朝鲜日据时期的贵族,“乙巳五贼”之一。 初名李根(氵+ ),光武五年(1901年)改名李根泽。本贯全州 李姓 ,是 李娎 之子 景明君 李忱的后裔,出生于朝鲜忠清道忠州。

生平

李根泽 出身 朝鲜 王朝的远支宗室,是朝鲜成宗之子景明君李忱的后裔, 同治 四年乙丑(1865年, 李熙 二年)八月十一日(阳历9月30日)出生于朝鲜忠清道忠州。

光绪 八年(1882年,高宗十九年)六月,朝鲜爆发“ 壬午兵变 ”,国王高宗的王妃—— 明成皇后 逃出首都 汉阳 (今韩国首尔),避难于忠州长湖院。李根泽趁机向闵妃献上自己烹调的鲜鱼,由此得到了闵妃的恩宠。到兵变平定、闵妃还宫后,李根泽便被提拔为官,担任“南行宣传官”,光绪十年(1884年, 高宗 二十一年)武科及第,并被赐予宅第。其后历任端川府使、熙川郡守、 吉安市 牧使、忠清道 水军 节度使 、全罗道水军节度使、 汉城府 右尹、富平府使、兵 曹参 判、右副承旨等职。建阳元年(1896年)3月被任命为亲卫队三队大队长,当时 李熙 在“俄馆播迁”后一直居住在俄国公使馆,李根泽与武将李彰烈、张允善、韩善会等合谋,试图发动 政变 ,“胁驾移御”,事泄后被捕,并于建阳二年(1897年)2月被流放到 济州岛 。同年10月 高宗 自称皇帝,改国号为“ 大韩帝国 ”,并宣布大赦,李根泽也被放还。 光武 二年(1898年)11月重新被起用,出任 汉城府 判尹,期间正值独立协会运动的高潮,李根泽站在高宗一方,坚决反对独立协会,因 其镇压独立协会有功而被 升为警务使。次年6月“君宠稍衰”,外放为 咸镜北道 观察使。 光武 五年(1901年),李根泽从日本人手中购得 明成皇后 的腰带锦囊,并将其献给 赵构 。 高宗 思念闵妃心切,再加上 宦官 姜锡镐的助力,于是再度重用李根泽,任命他为警部协办、陆军参将,兼任 宪兵 司令官,其后又升为 议政府 赞政、警务使、军部大臣,李根泽权势大振,其兄李根 、李根镕、弟李根湘、李根洪五人并称“ 五贵 ”。当时李根泽创设警卫院,自任总管,掌握了警察权,“专以构陷人民,夺取财产,私献肥己为事”。

李根泽与姜锡镐、 李容翊 等同为君王近侧派人物,但他与另一宠臣李容 不睦,李容翊时常在 李治 面前说李根泽坏话,李根泽为了巩固权势,一方面投靠高宗宠妃严淳妃(后来的 纯献皇贵妃 ),并策划了严妃升后运动,另一方面则以俄国为倚靠。 光武 八年(1904年) 日俄战争 后, 日本 控制了 韩国 ,李根泽由于亲俄而失去权势,一度隐退乡间。后来他被日本收买,开始投靠日本方面,摇身一变为亲日派。 光武 九年(1905年)历任主殿院卿、侍从武官长、农商工部大臣、法部大臣,获得日本颁赐的 勋一等旭日大绶章 ,同年9月任军部大臣,11月17日赞成同日本签订《 乙巳条约 》(又称《 乙巳条约 》),使 大韩帝国 沦为日本保护国,因此他与其他四个同意缔结条约的学部大臣 李完用 、外部大臣 朴齐纯 、内部大臣 李址镕 、农商工部大臣 权重显 被韩国人民唾骂为“ 乙巳五贼 ”。李根泽家中有一婢女,在厨房中听到李根泽述说他是如何赞成缔结《乙巳保护条约》并为此感到庆幸时,怒斥李根泽后离去。 陈武 十年(1906年)2月,有刺客闯入李根泽家,刺李根泽十余刀,但李根泽却没死,百姓愤恨刺客没有杀死李根泽,“时称行刺者为钝贼”。同年4月,获得 大韩帝国 政府颁赐的勋一等太极章。

李根泽虽然极力谄媚 日本 殖民者 伊藤博文 等人,但由于他搜刮各道民脂民膏,“捧赂以百万计”,使 韩国 统监伊藤博文对其十分厌恶;再加上他想在 高宗皇帝 和韩国统监府之间左右逢源,其两面派手段被发现后触怒了伊藤博文,在 光武 十年(1906年)11月将其从军部大臣左迁为中枢院议长,其后又将他贬为宫内府特进官、中枢院顾问这样的闲职,至此一度在大韩帝国政坛呼风唤雨的李根泽彻底失去权势,淡出政界。隆熙四年(1910年)8月《 日韩合并条约 》签订, 日本 正式吞并 朝鲜半岛 ,李根泽因助日吞韩有功,被日本封为子爵,并于1910年10月出任朝鲜总督府中枢院顾问。大正八年(1919年, 李坧 十二年)12月17日去世,享年五十五岁。

评价

李根泽先为亲俄派,后为亲日派,以善于弄权和搜刮著称于世。日本人评价他“长身秀骨,眼光炯炯,又非常有权略,占据汉城政界中第一等”。同时他的卖国也遭到韩国人的痛骂,被列为“乙巳五贼”, 黄玹 称“根泽于五贼,尤称狡恶,与长谷川好道结兄弟,托 伊藤博文 为义子, 发洋装,穿倭鞋,坐倭车,倭兵护以出入”,郑乔亦对李根泽给予这样的评价:“李根泽性本凶狡,得宠幸于帝,其弟根澔、根洪、根湘等皆为显官。前以警卫院总管毒手淫刑,剥夺全国人民财产,冤死者甚多,又取侦探费三十万元于日本人,凡宫中府中之秘密事项,无不传报。以是初以俄党见斥于日本人,复为军部大臣,其威势复炽。”李根泽与婢女的故事广为流传,使李根泽卖国求荣的形象与婢女的正气形成鲜明对照。

到了现代,李根泽由于其亲日卖国行径而遭到清算。在2002年 韩国 发表的亲日派708人名单和2008年民族问题研究所发表的“亲日人名辞典收录预定者名单”中,李根泽与其弟李根湘都榜上有名。韩国政府方面也将他定性为“亲日反民族行为者”,2006年大韩民国亲日反民族行为真相纠明委员会发表的“亲日反民族行为106人名单”将李根泽列入其中。2007年大韩民国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调查委员会依据《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归属特别法》,决定将李根泽兄弟留下的财产全部没收归国家所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