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吉士

赵吉士

赵吉士,1628年生, 清代 学者,官吏,历任 山西省 交城县 知县、山西清吏司 主事 、通州中南仓主管等职。

在任期间,主持 编修 史书多部,著有诗作多篇。官声较好。

《交城县志》记载

赵吉士(1628—1706),字 天羽 ,又字渐岸,号恒夫, 休宁县 人,入籍 杭州市 。

清顺治八年(1651)中举,十八年简选 推官 。

康熙帝 七年(1668)正月十四日改授 交城 知县,三月二十八日到任,至康熙十二年(1673)十月卸任离交,共5年半。在知县任内,开渠、植树、修路、筑城、 署、挖湖、兴学、均徭、劝农、修志等颇有治绩。他居官清廉,在 交城县 任内,重修衙署捐银860两,修北门城垣捐银51 2两,重修靖安营捐银534两,开凿甘泉渠捐银1 000两。“家计半为官赔”,是难能可贵的。但在镇压交山农民起义军活动中,他是主要策划者和指挥者。并因此而 升户部山西清吏司 主事 。后历河南司、四川司主事, 康熙 二十年(1681),奉使征 扬州市 关钞,又调通州中南仓主管, 修盐漕二书。二十五年受 康熙帝 面试,擢户科给事中。后受命勘河,因不称旨而罢官,复补国子监 学正 。

康熙 四十五年(1706)二月,卒于 北京市 。作品有《 续表忠记 》、《 寄园寄所寄 》、《杨忠公列传》、《录音韵正伪》、《牧爱堂编》,诗作有《万青阁全集》。曾主持编纂《 交城县志 》、《 徽州府志 》。

《浙江地方志》记载

[公元一六二八年至一七o六年]字天羽,号恒天(或恒夫),原籍 休宁县 ,后入籍 杭州市 。生于 崇祯 崇祯 元年,卒于 清圣祖 康熙四十五年,年七十九岁。 顺治 八年(公元一六五一年)举浙江乡贡 进士 。 康熙 七年(公元一六六八年),调山西 太原府 交城县 知县。县有交山,岩谷阻 ,自明季以来为盗窟。当地山民起事,久不能平。

赵吉士至任,认为“不先抚无以携其党,不终剿无以绝其根”,设计进捕,提出了剿抚兼施的政策,巨盗先后就擒,平息了山民起义。还提倡植柳,凿龙门渠,溉田14万顷。后以功擢户部 山西省 主事 ,补河南司、四川司主事。旋连丁母、父忧,起复原职。十四年迁奉直大夫。二十年,奉使征收 扬州市 关钞,兼督通州中南仓,革 胥吏 苛敛之弊。后又入会典馆,奉撰盐、漕二书。二十三年,授 朝议大夫 。二十五年,擢户部给事中,因事被黜,侨居宣武门外之寄园。旋补国子监 学正 ,卒于官。吉士工诗文,著有《万青阁全集》八卷,《 林卧遥集 》三卷,《 寄园寄所寄 》十二卷,及《 续表忠记 》,还纂有《 徽州府志 》、《 交城县志 》等,均《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 》并传于世。

《清史稿》记载

赵吉士,字天羽, 休宁县 人,寄籍 杭州市 。 顺治 八年 举人 。 康熙帝 七年,授 交城县 知县。县居万山中,地产马,饶灌木,时禁民间牧马,停南堡村木厂,民困,往往去为盗。武弁路时运贪而扰民,民杀时运作乱,与 大同市 叛将姜 合,连破诸邑。及瓖诛,馀盗匿山中。 吉士 到官,定先抚后剿之策,有投抚者,给示令招其党。 知群盗阴事,选乡兵,得技优者百人。令绅户家出一丁,与民均役。分夕巡城,行保甲法,匿贼者连坐,邻盗相戒不入境。

时交城多抗赋, 河北省 都者赋倍他都。吉士往谕朝廷德意, 以力耕勿为盗,众悚息。日暮寝陶穴中听讼,左右多贼党,吉士阳若勿知,诘朝深入,察其形势。最险者曰三坐崖,东西两葫芦川绕其下。塞葫芦口,则官军不得登。 吉士 默识之而还。交山贼杨芳林、芳清等时出肆掠,九年春,吉士入山劝农,抚 姜瓖 旧卒惠崇德,询得二杨所在,命二卒立擒至,杖系之。贼渠任国 、 斗等纠众尾之不敢发。会有 陕西省 叛弁黄某入葫芦川与国铉合,吉士谋间之,遣山民持书付国铉等,伪误投黄所,黄得书疑国铉等,率众去。国铉等既失黄弁,无所恃,有投诚意。 静乐县 盗 李宗盛 踞周洪山,遣其党 赵应龙 劫清源,吉士遣惠崇德入山说国铉等,令献赵应龙可免罪。国铉与宗盛 应龙 缚付 崇德 ,应龙恨为所卖,尽发诸盗阴谋。 吉士 会兵剿宗盛,复遣崇德往说国铉等使无动,遂擒宗盛,贼党益涣。

十年,廷旨下 总督 治群盗,期尽剿绝。吉士曰:“交山剧贼不过十馀人,其它率乌合,一闻尽剿,恐山中向化之民畏罪自疑,反为贼用。今靖安堡初复,请协兵三百以驻防为名,克期入山,可 一战 擒也。”靖安堡者,近葫芦口三十里,昔以屯兵, 吉士 就废垒新筑之。守备姚顺率兵至县,吉士约期进屯。先期七日置酒大享客,夜半,席未散, 吉士 上马会师,疾驱四十里至水泉滩。分三队,一袭东葫芦,一袭 西葫芦 ,自偕姚顺进驻东坡底,为两葫芦要道。东西贼援并绝,国铉等为内应,呼曰:“官兵入山矣!”两葫芦贼皆走上三坐崖。吉士遣人至崖下语之曰:“汝等良民,毋为贼胁,官且按户稽丁,不在即以贼论。”众乃稍稍去,仅存二百馀人。分兵要贼去路,贼四窜,被获颇众。分搜巢穴,纵降贼,质其妻子,俾捕他贼以自赎。入山旬有六日,盗悉平。乃召山中民始终不附贼者三十七家, 以 羊酒 ,立为约正;其素不与徭役者千四百三十家,编其籍入都图。自后交山无贼患。 吉士 初患山路险阻,命每都具一图,鳞比为大图,召父老询径途曲折注之,以次及永宁、静乐邻县诸山。每获贼,善遇之,因得诸贼踪迹。 上官姓 知其能,不拘以文法,用卒成功。

治 交城县 五年,百废俱举,内迁户部主事,监 扬州市 钞关,擢户科给事中。忌者劾其父子异籍被黜,寻补国子监 学正 。四十五年,卒,祀 交城 名宦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