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定谟是民国教育总长 傅增湘 的三子。三子傅定谟先于傅增湘病逝,遗下二男二女四人。而他的子女自1983年便陷入了争产纠纷。
遗产官司
傅增湘留下2万余件 古玉 、藏书等文物。为了这些遗产,傅增湘的后人打起了官司,被称为“新中国最大析产纠纷”。自1983年首次起诉至今,这场纠纷历经27年悬而未决。2010年5月10上午,此案在市高院二审开庭。
此案的原告是傅增湘三子傅定谟的子女,以傅定谟的女儿 傅钰年 为首;被告为 傅增湘 长子 傅忠谟 的儿子 傅熹年 (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 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为首。在1983年,傅钰年等就起诉了堂兄傅熹年。1985年此案撤诉,傅钰年等被法院告知,傅家的物品在“文革”期间被没收,当时还没有清退完,他们可在清退完毕后再起诉。在2004年的“傅钰年瀚海秋季拍卖会”上,傅家家藏的红山文化玉龙形钩拍得253万元的高价;红山文化 黄玉 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铜像 虫身坠的成交价则是132万。2005年, 傅钰年 等认为, 伯父 傅忠谟一方的子女隐瞒了祖父留下的大量祖产,于是向市一中院起诉,要求析产并分割这些祖产。
傅钰年说,父亲傅定谟先于祖父 傅增湘 离世,当时,她们兄妹4人都还年幼,与伯父 傅忠谟 一起生活。1949年祖父去世后遗产一直处于共有状态,由伯父傅忠谟和堂兄 傅熹年 负责掌管。“文革”期间,傅家曾被抄家。“文革”结束后, 西城区 有关部门对傅家财产予以清退,仅清退清单上列出的退还 古玉 就多达900余块,加上藏书、家具、印章等总共2万余件文物。
涉及财务
法院了解到,1971年11月29日开始,西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始清退查抄傅家的财物,到1989年8月3日全部清退完毕,共发还傅家财物17885件24箱13捆1匣。其中大部分财物有名称有编号。
法院判决
2009年2月,市一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 傅增湘 印章40枚及日记等为傅增湘后人的共同财产,由 傅熹年 负责保管;画佛像条一件、 崇祯 字条一件、《 妙法莲华经 》七件、续《 资治通鉴 》一本归 傅钰年 等四兄妹共有;同时驳回傅钰年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下午5点,此案尚未审理完毕,将于2010年5月11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