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康

清朝经学家、史学家

侯康(1798-1837),原名侯廷楷,字君谟,广东番禺人, 清代 经学家、史学家、目录学家、藏书家。祖籍江苏无锡。 爱新觉罗·旻宁 年间 ,中 举人 。侯康喜读十七史,爱 南北朝 诸史所载文。研精注疏,尽通诸经。他曾欲著书以申预解《 左氏春秋 》,但未能完成。侯康治《毂梁传》,考其涉于礼者,为《谷梁礼证》。又考汉魏六朝礼仪,贯申三礼,著书数十篇。其余群经小学,皆有论说。侯康尤其擅长 历史学 ,正史外,搜集群籍,仿裴松之注《 三国志 》例,为隋以前诸史作注。补撰 后汉 、 三国 、晋、宋、齐、梁、陈、 北齐 、周、魏十书艺文志并为其作注。另有《春秋古经说》《后汉书补注续》《 三国志补注 》等。侯康为人孝友惇笃,性兼狂 ,质直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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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孤好学,喜读史。家贫无书,母张为称贷得钱买十七史,读之久,卷 皆敝。爱 南北朝 诸史所载文章,为文辄效其体。阮文达督粤,开学海堂课士,赏其文,由是知名。

后益研精注疏,尽通诸经。好《 左氏传 》,欲著书以申杜解,未成。治《 穀梁传 》,考其涉于礼者,为《谷梁礼证》。又考汉魏六朝礼仪,贯串三礼,著书数十篇。其馀群经小学,皆有论说,多前儒所未及。

尤深 历史学 ,正史之外旁搜群籍,仿裴松之注《 三国志 》例,注隋以前诸史。自负胜于 李姓 《南北史合抄》;堪与梅氏算书、 顾姓 《 读史方舆纪要 》称鼎足。尝曰:“注史与 修史 异,注古史与注近史又异。史例贵严,史注宜博。注近史者,群书大备;注古史者,遗籍罕存。当日为唾弃之馀,今日皆见闻之助,宜过而存之。”为《后汉书补注续》一卷,以 惠栋 曾补之,故称“续”。又《 三国志补注 》一卷,则以杭大宗虽补而不完善,故不称“续”。又以隋以前古书多亡,著书者多湮设不彰,补撰《后汉》《 三国 》《晋》《宋》《齐》《梁》《陈》《 北齐 》《周》《魏》十书《 艺文志 》而自注之。《后汉》《 三国 》成经史子三部,馀未成。

喜饮酒,招呼朋好,谐谑间作,不治家人生产,惟以授徒自给。以优贡生中 爱新觉罗·旻宁 乙未科举人。会试归,发病,逾年卒。年四十。

附: 侯度

侯度 ,字子琴,原名廷椿。广东番禺人。侯康之弟。

少贫困,佣书于外,夜归,灯下读书,儿女鸡犬环绕之,不顾。年三十七,始为县学生员。与兄康同年举乡试。道光二十四年,大挑一等,试用知县,分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 ,署 河池 刺史 。例有馈礼于 上官姓 ,独不馈, 知府 衔之。广西贼起,河池州居万山中,无城郭,先生伐木为栅,因山势联络,坚固可守。又使民十家为牌,民有从贼者,仿 赵广汉 銗筩法,使良民告奸民,十得六七。南丹土 知州 差役莫应和以事被拘,上官命先生 之,得实,将治其罪。时 巡抚 邹鸣鹤 命民团绒,应和诉于府,谓出家财团练,而知州索贿。知府禀巡抚,巡抚奏之;既审其诬,犹回护前奏罚先生俸。贼攻 桂林市 ,巡抚命先生守城,宿 旁数月。贼退,又命至 梧州市 办盐事。遂告病归。甫至家,病卒。时 咸丰 五年五月,年五十七。

为人静朴和厚,经传贯洽,尤长于礼。自大挑后,志在吏治,常读诸史循吏传及兵书。又以世风衰坏,采古书名言为一编,曰《述古轩家训》,在梧州为贼所焚;其副本在番禺志书局,为夷寇所焚,遂无传焉。所著说经文,刻于《 学海堂集 》。又通算学,所著书,亦散失。

个人生活

侯康幼年家境贫寒,但他非常好学,尤好读史。他的母亲为支持他学习,不惜借钱买了一套《 十七史 》给他。他每日展读,爱不释手,书几乎被翻烂了,为日后 历史学 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侯康酷爱《 南史 》《 北史 》,常常模仿该书的体例、章法进行写作。他作诗很多,有《惜烛山房诗草》传世。两广总督阮元创办“学海堂”时,对其文章备加赞赏,由此名扬于世。

参考资料

  1. 2024-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