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1515年~1583年),字孔麟,号文峰, 长乐区 (今 长乐市 古槐镇 )人。 嘉靖 三十二年(1553年) 进士 ,历官行人、 山东省 监察御史 、 河南省 右参政等职,官至副 都御史 、 刑部侍郎 、 总督 两广 兵部尚书 。 万历 十年(1583年),六十九岁时去世。
人物生平
陈瑞,字孔麟,号文峰,福建长乐人,生于 正德 十年(1515年)。是 陈大用 、 陈大濩 之侄。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陈瑞考中癸丑科进士。据《嘉靖三十二年进士登科录》记载:“陈瑞,贯福建福州府 长乐县 ,军籍。国子生,治《 诗经 》。字孔麟,行三,年三十六,八月二十日生。曾祖英,祖 (赠监察御史),父大伦,母林氏,慈侍下,弟璋、琦( 贡士 )。娶林氏。 福建省 乡试第七十八名,会试第二百八十八名。”
嘉靖 四十三年(1564年),以 山东省 道 监察御史 山西按察司提学副使,继前任督学 周斯盛 主持修撰《 光绪山西通志 》三十卷, 隆庆 元年修成。升任 山西省 提学使 ,宏才博学,以兴起斯文为己任。其时,有敌入寇, 巡抚 不驻,藩 也相继出疆,陈瑞与驿传道 郭斗 下死力督率守城,城得以安。论者认为陈瑞以文臣而勇担守城之责,实属难能可贵,故与 巡抚 万恭 、驿传道郭斗同入三功祠受祀。
以 御史 巡按苏、松诸府,时吴中大水,与巡抚周如斗力请全免受灾田粮,凡已纳于仓者皆还于民,其请 灾赋疏辞恳恻,人多传诵。任职期满,将调任,士民诣阙请留,遂再留任一年。以多善政,民在虎丘立祠祀之。 (见《桐桥倚棹录·陈公祠》)
迁湖广左布政。武昌府城贡院,原号舍皆为板屋, 万历 元年(1573年)陈瑞与右布政 施尧臣 易为砖石瓦房。万历二年至三年,陈瑞又与 事 刘自存 、 巡抚 赵贤 ,分檄 江夏区 知县李有朋、 赤壁市 知县 胡其高 凿石筑城。武昌府城汉阳渡原为民渡,江阔 水险 ,轻舟遇风涛辄多倾覆,陈瑞置巨舟八只,将江夏县岁编操船水手十二名改募渡夫,民便之。
万历三年秋(1575年),升任湖广 巡抚 ,时 荆州市 自 嘉靖 三十九年(1560年) 长江 发生大洪水以来,连年遭受洪灾,年年修堤,年年溃决,百姓苦不堪言,陈瑞亲自带领民众治水,经深入调查,实地踏勘,想出在三峡建坝阻水以减缓洪水流速,使下游宣泄得及的防洪之法,在三峡内择址建起二十座石坝,每座长十丈,宽五丈,高一丈五,减轻了 荆州 防洪的压力,有效地防治了洪水,此事见于《万历湖广总志·水利志·川江石坝志略》。
万历 六年(1578年)七月,陈瑞条上钱法四事,皆被朝廷采纳。
万历十年(1582年)春,以 兵部尚书 兼署两广总督,上任伊始,陈瑞得知居澳门的葡萄牙人擅自选举,有违大明法规,遂令葡人的教会议会首领到 肇庆市 澄清。在葡人的代表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服从中国政府管辖的情况下,允许葡人继续向 香山县 缴纳地租留居澳门并自治,这是中葡之间订立的第一份契约。六月,大破倭寇于广东。《明史·外国列传·日本》云:“其后, 广东省 巨寇 曾一本 、黄朝太等无不引倭为助。……( 万历 )十年犯 温州市 ,又犯广东。……其犯广东者为 贼梁本豪勾引,势尤猖 , 总督 陈瑞集众军击之,斩首千六百余级,沉其舟百余艘,本豪亦授首。帝为告谢郊庙,宣捷受 贺云 。” 陈瑞和广东总兵 黄应甲 共同大破倭寇的这场战斗和相关之战在《明史·卷二百十二·列传第一百》中有详尽的描述。
万历十一年(1583年)正月, 御史 张应诏 弹劾陈瑞、 殷正茂 曾搜括金银私下送与 张居正 ,皇上遂命陈瑞等人致仕。三月,去职。陈瑞总督两广与被罢免都与张居正有关。张居正善于用人,位居 大学士 , 万历皇帝 军国大事皆倚重他。陈瑞由于政绩卓著,深受张居正器重。早在 隆庆 三年(1569年),陈瑞任 广东省 按察使 时,张居正就两次向两广总督 熊桴 力荐陈瑞,云:“新任陈宪长名瑞者,颇练南中事,公试与筹之, 何如 ?”正因 张居正 对陈瑞的看重,才有陈瑞的 总督 两广。 万历 十年,张居正病逝,随后张居正所举荐的人被削斥 尽,陈瑞也不例外。同年,陈瑞奉诏入京觐见,卒于途,时年六十九岁。
人物争议
陈瑞一生最引争议的就是澳门之事,有论者以为,陈瑞因贪贿而私自出卖澳门。然而此说实则有待商 。
首先,葡人入据澳门并不从陈瑞始。澳门过去是广东肇庆府 香山县 的一个小渔村, 嘉靖 初就有葡人驾舟来经商,嘉靖三十二年,葡人借口晾晒水渍货物,强行登岸租占,葡人与海道副使 汪柏 的秘密协定两年后也经朝廷批复。此后葡人年年缴纳地租, 万历 元年开始,地租银就已正式记入香山县赋税收入。
其次,明廷对澳门政策早在陈瑞之前就已定型,陈瑞不过延续此政策而已。让葡人留居而设关严管,此政策一直延续到明亡,并继续到清末。
再次,陈瑞是按朝廷的意旨办事,是为维护国家的稳定。当时 广东省 沿海海盗蜂起,倭寇猖獗,葡人居澳地位未明,这些都影响到 明朝 政权的稳固,朝廷对广东的策略是穷剿海盗,力战倭寇,安定葡人而严管之,避免拥有坚船利炮的葡人与海盗倭寇有任何牵连。陈瑞正是采取这样的措施,安定了葡人,才能专心剿倭,才有几个月后的破倭大捷。
最后,考察受贿之说材料的来源,其真实性令人怀疑。人们认定陈瑞受贿的材料全来自 利玛窦 和 金尼阁 的《 利玛窦中国札记 》。 利玛窦 ,意大利人,曾任在华耶稣会士的领袖。他在 葡萄牙 殖民势力的支持下来华传教,于 万历 十年(1582年)8月7日始抵达中国,也就是说陈瑞召见葡人时利玛窦尚未来到中国。葡方代表 罗明坚 、本涅拉和参与了会见全过程的桑切斯神甫,他们在各自的汇报和书信中说到这次会见时从未有言陈瑞收受礼物,更无对陈瑞的那些不佳评论。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 利玛窦 开始用 意大利文 写作《中国传教史》,他逝世后此手稿由 比利时 传教士 金尼阁 带到 欧洲 ,改译成拉丁文,并增改了部分内容后于1615年出版,这就是《 利玛窦中国札记 》。 利玛窦 既非当事人,也非目击者,他当时的信函中也无对此事的任何涉及,利玛窦二十多年后补写陈瑞的这些情节与当事人当时汇报信中的描述大相径庭,且无其他材料可佐证。 利玛窦 意大利 原文手稿后在耶稣会罗马档案馆发现,1910年整理出版。将《利玛窦中国札记》和利玛窦手稿相比较,金尼阁对陈瑞的情节描写作了较大的增改并添加了一些不佳评论和断语,而非按利玛窦原文翻译。利、金两人对陈瑞的丑化一再加码,也正说明他们补写这些情节是为了传教的政治需要,是为葡人谋求长据澳门服务,而不一定是事实。
家庭成员
父,陈大伦。母,林氏
弟, 陈璋 、陈琦
妻,林氏
次子, 陈长祚 ,字以 ,一字培所,古槐人。登 隆庆 辛未 进士 ,官至工部尚书
三子,陈长勉,户部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