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光(506年-567年),字景仁,小字伯, 范阳郡 涿县(今河北涿州)人,出自范阳卢氏北祖, 北魏 太常 丞卢靖之子,范阳郡公 卢辩 弟。卢光博览群书,精于《三礼》,懂音律、玄学。曾在北魏、 西魏 、 北周 三朝担任要职, 元诩 时解褐司空府参军, 元宝炬 大统 六年(540年)入 关中 , 宇文泰 深礼之,除 丞相 府 记室参军 ,累封燕郡公。 宇文毓 时,官至陕州总管府 长史 。卢光曾担任 宇文邕 的老师,撰《道德经章句》。天和二年(567年)卒, 周武帝 追赠卢光为少傅,谥号“简”。
基本介绍
孝昌县 初,释褐 司空 府参军事,稍迁明威将军、员外侍郎。及 元修 西迁,光于 山东省 立义,遥授 大都督 、 晋州 刺史 、安西将军、银青 光禄大夫 。
大统六年,携家西入。太祖深礼之,除丞相府记室参军,赐爵范阳县伯。俄拜行台郎中,专掌书记。十年,改封安息县伯,邑五百户。迁行台右丞,出为 华州 长史,寻征拜将作大匠。魏废帝元年,加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除 京兆 郡守,迁侍中。六官建,授小匠师下大夫,进授 开府仪同三司 、匠师中大夫,进爵为侯,增邑五百户,转工部中大夫。 大司马 贺兰祥 讨 吐谷浑 ,以光为 长史 ,进爵燕郡公。 武成 二年,诏光监营宗庙,既成,增邑四百户。出为虞州刺史,寻治陕州总管府长史。重论讨浑之功,增邑并前一千九百户。天和二年卒,时年六十二。高祖少时,尝受业于光,故赠 有加恒典。赠少傅。谥曰简。
光性崇佛道,至诚信敬。尝从太祖狩于檀台山。时猎围既合,太祖遥指山上谓群公等曰:“公等有所见不?”咸曰:“无所见。”光独曰:“见一桑门。”太祖曰:“是也。”即解围而还。令光于桑门立处造浮屠,掘基一丈,得瓦钵、锡杖各一。太祖称叹,因立寺焉。及为 京兆 ,而郡舍先是数有妖怪,前后郡将无敢居者。光曰:“吉凶由人,妖不妄作。”遂入居之。未几,光所乘马忽升厅事,登床南首而立;又食器无故自破。光并不以介怀。其精诚守正如此。撰《道德经章句》,行于世。子卢贲嗣。 大象 中,开府仪同大将军。
人物经历
卢光和 一批文武官员曾跟随太祖皇帝到檀台山打猎,准备捕捉野兽的包围圈已布置好,大家准备开始上前捕杀猎物。
这时太祖皇帝指着远处高山对随行官员说:“你们看那山坡上有什么?”
大家都说没有看见什么,只有卢光恭敬地回答说:“我看到一位出家的师父,他站在山坡上,正朝我们合什行礼。”
太祖点点头说:“正是如此,看来这位 高僧 是在劝化我们,不要肆意杀生。”
于是太祖下令撤去了包围圈,放弃这次打猎。
太祖率人回到皇宫之后,敕命卢光在那高僧站立过的地方建造一座 佛塔 。
卢光派人破土动工之时,从土中挖出一只钵、一根锡杖。
太祖获知这一消息,感喟不已,于是又下命令在山坡上建造佛寺,纪念这位高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