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乐(?-541年),字长辅,渤海郡 县(今 河北省 景县)人, 东魏 时期大臣, 丞相 高欢 侄子,仪同三司高香的儿子。早年跟随 高欢起兵 ,屡立功勋,先后任北豫州 刺史 、 济州市 刺史,袭封阳州县公。 河桥之战 时,对司徒高昂见死不救,后被累迁济州刺史。兴和三年,去世,获赠 太师 、 太尉 公、 录尚书事 ,谥号为武。无子,过继上洛王 高思宗 次子高孝续为嗣。 北齐 建立后,追封修城郡王,谥号武昭。
人物生平
阳州公高永乐,是高欢的远房侄儿。太昌初年,封为阳州县伯,后进爵为阳州公,逐步升至北豫州刺史。河桥之战中,司徒高昂(字敖曹),失利撤退,适时高永乐把守河阳南城,高昂奔至城下, 西魏 追兵将到,高永乐不肯开门,高昂就被杀了。 高欢 因此大怒,杖罚高永乐二百下,其后撤了他北 河南省 刺史 职位,家产被没收。高欢问他为什么,高永乐回答说:“裴监为 长史 ,辛公正为别驾,受王委任托付,我连酒食都不敢吃的太奢侈。”高欢便用他为 济州市 刺史,仍以裴监、辛公正为长史、别驾,并对高永乐说:“你只要不大贪,按道理稍稍取一点财利也不必担心。” 永乐 到州上任后,裴监和辛公正规劝他他不接受,就打报告向高欢汇报。高欢把报告加封后送给高永乐看。这才知道二人确实十分清正,一并提拔重用。高永乐死在州任上。朝廷追赠他 太师 、 太尉 、 录尚书事 的职位,谥号为武昭。他没有亲子嗣,以堂兄思宗之第二子孝续为嗣,袭其爵位。天保初年,改封为修城郡王。免官。后起为济州 刺史 。
世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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