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植(1552年—?),明朝政治人物,字汝培,号顺衡。 原籍直隶 扬州市 县,父亲承式自大同徙居江都, 官至 福建省 布政使。 李植因弹劾 张居正 与 冯保 而出名。
人物简介
植举 万历 五年 进士 ,选 庶吉士 ,授 御史 。十年冬,张居正卒,冯保犹用事。其党锦衣指挥同知徐爵居禁中,为阅章奏,拟诏旨如故。居正党率倚爵以自结于保,爵势益张。而帝雅衔居正、保,未有以发。御史 江东 之首暴爵奸,并言 兵部尚书 梁梦龙 与爵交欢,以得吏部,宜斥。帝下爵狱,论死,梦龙罢去。植遂发保十二大罪。帝震怒,罪保。植、东之由是受知于帝。
人物经历
明年,植 巡按 辅,请宽居正所定百官乘驿之禁,从之。帝用 礼部尚书 徐学谟 言,将卜寿宫于大峪山。植扈行阅视,谓其地未善。欲偕东之疏争,不果。明年,植还朝。时 御史 羊可立 亦以追论居正受帝知。三人更相结,亦颇引 吴中行 、 赵用贤 、 沈思孝 为重。执政方忌 中国银行 、用贤,且心害植三人宠。会争御史丁此吕事及论学谟卜寿宫之非,与 申时行 等相拄,卒被斥去。
初,兵部员外郎嵇应科、 山西省 提学副使陆檄、 河南省 参政戴光启为乡 会试 考官,私 居正 子嗣修、 修、 王敬修 。居正败,此吕发其事。又言:“ 礼部侍郎 何 文代嗣修、懋修撰 殿试 策,而侍郎 高启愚 主 南京 试,至以‘舜亦以命禹’为题,显为劝进。” 大学士 申时行、 余有丁 、 许国 皆嗣修等座主也,言考官止据文艺,安知姓名,不宜以此为罪,请敕吏部核官评,以定去留。尚书 杨巍 议黜雒文,改调应科、檄,留启愚、 光启 ,而言此吕不顾经旨,陷启愚大逆。此吕坐 。植、东之及同官杨四知、给事中 王士性 等不平,交章劾巍,语侵 瘟疫 。东之疏言:“时行以二子皆登科,不乐此吕言科场事。巍虽庇 居正 ,实媚时行。”时行、巍并求去。帝欲慰留时行,召还此吕,以两解之。有丁、国言不谪此吕,无以安时行、巍心。国反覆诋言者生事,指 中行 、用贤为党。中行、用贤疏辨求去,语皆侵国,用贤语尤峻。国避位不出。于是左都御史 赵锦 ,副都御史 石星 ,尚书 王遴 、 潘季驯 、 杨兆 ,侍郎 沈鲤 、 陆光祖 、 舒化 、 何起鸣 、 褚鈇 , 大理 卿 温纯 ,及都给事中齐世臣、御史 刘怀恕 等,极论时行、国、巍不宜去。 主事 张正鹄、 南京 郎中 汪应蛟 、 御史 李廷彦 、 蔡时鼎 、黄师颜等又力攻请留三臣者之失。中行亦疏言:“律禁上言大臣德政。迩者袭请留居正遗风,辅臣辞位,群起奏留,赞德称功,联章累 。此谄谀之极,甚可耻也。祖宗二百余年以来,无谏官论事为吏部劾罢者,则又壅蔽之渐,不可长也。”帝竟留三臣,责言者如锦等指。其后,启愚卒为南京给事中 刘一相 劾去, 瘟疫 亦不能救也。
帝追仇居正甚,以大臣阴相庇,独植、东之、可立能发其奸,欲骤贵之,风示廷臣。一相又劾锦衣 都督 刘守有 匿 居正 家资。帝乃谕 内阁 黜守有,超 居正 所抑 丘橓 、 余懋学 、赵世卿及植、东之凡五人。时行等力为守有解,言 等不宜骤迁。帝重违大臣意,议虽寝,心犹欲用植等。顷之,植劾 刑部尚书 潘季驯 朋党奸逆,诬上欺君,季驯坐削籍。帝遂手诏吏部擢植太仆 少卿 ,东之光禄少卿,可立尚宝少卿,并添注。廷臣益忌植等。
十三年四月旱, 御史 蔡系周言:“古者,朝有权臣,狱有冤囚,则旱。植数为人言:‘至尊呼我为儿,每观没入宝玩则喜我。’其无忌惮如此。 皇帝 欲雪枉,而刑部尚书之枉,先不得雪。今日之旱,实由于植。”又曰:“植迫欲得 中行 柄国,以善其后; 中国银行 迫欲得植秉 ,而骋其私。倘其计得行,势必尽毒善类,今日旱灾犹其小者。”其他语绝狂诞。所称尚书,谓季驯也。疏上,未报,御史 龚懋贤 、孙愈贤继之。东之发愤上疏曰:“思孝、中行、用贤及 张岳 、 邹元标 数臣,忠义天植,之死不移,臣实安为之党,乐从之游。今指植与交欢为党,则植犹未若臣之密,愿先罢臣官。”不允。可立亦抗言:“奸党怀冯、张私惠,造不根之辞,以倾建言诸臣,势不尽去臣等不止。”乞罢职。章下 内阁 ,时行等请诘可立奸党主名。帝仍欲两为之解,寝阁臣奏,而敕都察院:“自今谏官言事,当顾国家大体,毋以私灭公,犯者必罪。”植、东之求去,不许。给事 御史 齐世臣、 吴定 等交章劾可立不当代植辨。报曰:“朕方忧旱,诸臣何纷争?”乃已。七月,御史龚仲庆又劾植、中行、思孝为邪臣,帝恶其排挤,出之外。世臣及御史顾 等连章论救,不听。
是时,竟用学谟言,作寿宫于大峪山。八月,役既兴矣, 大学士 王锡爵 ,植馆师,东之、可立又尝特荐之于朝,锡爵故以面折 张居正 ,为时所重。三人念时行去,锡爵必为首辅,而寿宫地有石,时行以学谟故主之,可用是罪也,乃合疏上言:“地果吉则不宜有石,有石则宜奏请改图。乃学谟以私意主其议,时行以亲故赞其成。今凿石以安寿宫者,与 所立表,其地不一。朦胧易徙,若弈棋然,非大臣谋国之忠也。”时行奏辨,言:“车驾初阅时,植、东之见臣直庐,力言形龙山不如大峪。今已二年,忽创此议。其借事倾臣明甚。”帝责三人不宜以葬师术责辅臣,夺俸半岁。三人以明习葬法荐侍郎 张岳 、 太常 何源 。两人方疏辞,锡爵忽奏言耻为植三人所引,义不可留,因具奏不平者八事。大略言:“张、冯之狱,上志先定,言者适投其会,而辄自附于用贤等 鳞折槛之党。且谓舍建言别无人品;建言之中,舍采摭张、冯旧事,别无同志。以中人之资,乘一言之会,超越朝右,日寻戈矛。大臣如国、巍、化辈,曩尝举为正人。一言相左,日谋事刂刃,皆不平之大者。” 御史 韩国 ,给事中 陈与郊 、王敬民等因迭攻植等,帝下敬民疏,贬植 户部员外郎 ,东之兵部员外郎,可立 大理评事 。 张岳 以诸臣纷争,具疏评其贤否,颇为植、东之、可立地,请令各宣力一方,以全终始。于时行、国、锡爵、巍、化、光祖、世臣、定、愈贤皆褒中寓刺,而力诋季驯、懋贤、系周、仲庆,惟中行、用贤、思孝无所讥贬。帝责岳颂美大臣,且支蔓,不足定国是,岳坐免。帝犹以植言寿宫有石数十丈,如 屏风 ,其下皆石,恐宝座将置于石上。闰月,复躬往视之,终谓大峪吉,遂调三人于外。 御史 柯梃因自言习葬法,力称大峪之美,获督南畿 学政 。而植同年生给事中 卢逵 亦承风请正三人罪,士论 之。
植、东之、可立自以言事见知,未及三岁而贬。植得 绥德县 知州 ,旋引疾归。居十年,起 沅州 知州。屡官右 佥都御史 , 巡抚 辽东 。时二十六年也。植垦土积粟,得田四万亩,岁获粮万石。户部推其法九边。以倭寇退,请因师旋,选主、客锐卒,驱除宿寇,恢复旧 辽阳市 。诏下 总督 诸臣详议,不果行。奏税监 高淮 贪暴,请召还,不报。后淮激变,委阻挠罪于植。植疏辨乞休,帝慰留之。明年,锦、义失事, 巡按 御史 王业弘 劾植及诸将失律。植以却敌闻,且诋业弘。业弘再疏劾植欺蔽,诏解官听勘。勘已,命家居听用,竟不召。卒,赠兵部右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