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达

明朝弥勒教首领

李福达, 明朝 弥勒教首领,出生于山西代州 县(现山西 原平市 )。在 正德 初年,他与 王良 、 李钺 组织宗教反明,被判处山丹卫充军。他逃出山丹卫后改名为李午,传习白莲教,并在 陕西洛川 与邵进禄、惠庆等人起事。然而,事败后他再次改名张寅,编立族谱,呈献黄白术,投靠 武定侯 郭勋 。 嘉靖 初年,他输粟捐官,任山西太原卫指挥使。然而,嘉靖五年(1527年),他被仇家薛良告发到 山西省 巡按 御史 马录 , 郭勋 写信给马录,希望大事化小。马录却联合 巡抚 江潮上奏弹劾 郭勋 。郭勋请 张璁 进言 嘉靖帝 ,将焦点移转到 大礼议 。嘉靖帝命 刑部尚书 颜颐寿 、左都御史 聂贤 、大理寺卿汤沐等复审。嘉靖六年四月, 锦衣卫 逮捕马录入京,布政使 李璋 、 按察使 李钰、 事章伦皆入狱。薛良被处死刑,马录发配边疆。 桂萼 、 方献夫 等平反有功,李福达官复原位以终。 嘉靖帝 则利用此案巩固皇权,史称「 李福达案 」。在 嘉靖 四十五年,李福达之孙 李同 的徒弟 蔡伯贯 叛乱,供出李同是李福达之孙,被捕入狱。抚、按官论同坐斩,奉旨诛之。 马录 被平反,赠太仆少卿。

李福达之狱

正德 初年与王良、 李钺 组织宗教反明,被判处山丹卫充军。自山丹卫逃出,改名为李午,被发现,再次发往山丹卫。

后来又逃到 陕西洛川 ,传习白莲教,“远近争附,随其贫富,有献至千金者,破产也所甘心,或子女,或器物,接撞而至”,和邵进禄、惠庆等人在陕起事。事败,再改名张寅,编立族谱,呈献黄白术,投靠 武定侯 郭勋 。 嘉靖 初年,输粟捐官,任山西太原卫指挥使。嘉靖五年(1527年),被仇家薛良告发到 山西省 巡按 御史 马录 ,郭勋写信给马录,希望大事化小。马录却联合 巡抚 江潮上奏弹劾 郭勋 。

郭勋请 张璁 进言 嘉靖帝 ,将焦点移转到 大礼议 。嘉靖帝命 刑部尚书 颜颐寿 、左都御史 聂贤 、大理寺卿汤沐等复审。嘉靖六年四月, 锦衣卫 逮捕马录入京,布政使 李璋 、 按察使 李钰、佥事章伦皆入狱。薛良被处死刑,马录发配边疆。 桂萼 、 方献夫 等平反有功,李福达官复原位以终。 嘉靖帝 则利用此案巩固皇权,史称“ 李福达案 ”。

嘉靖 四十五年,四川人 蔡伯贯 叛乱,事败被捕,供出是李福达之孙 李同 的徒弟。四川抚、按官 移文 山西省 ,捕李同下狱。自吐为李午孙,大礼之子,世习白社妖教。假称唐裔当出驭世,惑民倡乱,与《大狱录》姓名无异。抚、按官论同坐斩,奉旨诛之。 马录 被平反,赠太仆少卿。

作者简述

《李福达之狱》内容来源于《 明史纪事本末 》第五十六卷,《明史纪事本末》大约成书于 清代 顺治 十五年(1658年),为清人 谷应泰 (1620~1690)所撰。此书较后来清朝官方撰修《 明史 》早了八十多年出版。 顺治帝 十七年(1660年),谷应泰遭到 御史 黄文骥弹劾,指斥书中有违碍之处。经朝廷查阅,书中尚无不妥之处,后选入《 四库全书 》。

青少年时代的谷应泰在县学念书,二十岁时,取得了 举人 出身。过了七年,清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他参加了由顺治皇帝主持的殿试,取得了 进士 登第。此后,他先后任户部主事, 员外郎 。 顺治 十三年,任提督 浙东地区 浙西地方的学政佥事。两浙提学的衙门设在 杭州市 。 谷应泰 纵情山水。他在湖山的顶上建有一所类似书院式的文化别墅,收藏大量图书,在别墅的门上,亲自题匾:“谷霖苍著书处”。谷应泰遗留下来的文化别墅,被视为重要名宦古迹。

谷应泰的著作主要有《筑益堂集》和《 明史纪事本末 》,《博物要览》。

历史评论

《明史·徐阶传》载:“未几,帝( 明世宗 )崩。(徐)阶草遗诏,凡斋醮、土木、珠宝、织作悉罢,“大礼”大狱、言事得罪诸臣悉牵复之。诏下,朝野号恸感激,比之 杨廷和 所拟登极诏书,为世宗始终盛事云。同列 高拱 、 郭朴 以阶不与共谋,不乐。朴曰:“ 徐公 谤先帝,可斩也。”

朱载坖 即位, 御史 庞尚鹏 据 四川省 蔡伯贯 一案,奏称李福达实为白莲教魁首,请为 马录 、 颜颐寿 等平反,清人 张廷玉 等编撰的《 明史 》采其说,称“由是福达狱始明”(《明史·马录传》)。然而同时代的 郭子章 怀疑庞论(《国 ·嘉靖六年》)。 支大纶 亦不赞成庞论(《世穆两朝编年史》)。

明代两位名相 高拱 、 张居正 都坚决认为 张璁 和 桂萼 的判案是正确的,修《穆宗实录》时,张居正削去洗雪大狱的诏书和庞尚鹏疏。按 高拱 持之最力, 居正 逐高拱,仍在实录中保留高拱的奏疏(《穆宗实录》)。

参考资料

  1. 嘉靖朝真假李福达案 搜狐网 2014-05-07
  2. 李福达之狱 www.my285.com 2017-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