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舜陟 (1083~1143) 字汝明,晚年自号 三山 老人, 徽州 绩溪(今 绩溪县 )人, 胡仔 之父。 大观 三年 进士 。历官 监察御史 、御史、 集英殿 修撰、庐州 知府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经略使 ,为 秦桧 恶,受诬下狱死。
人物生平
胡舜陟, 北宋 大观 三年(1109)进士,调 山阴县 簿。历任会州、 秀州 教谕。改宣教朗,迁监察 御史。 赵构 即位后,转任朝清郎,以集英殿修撰出知庐州。任内修城池、备战具,安定地方,使庐州成为淮西储备州中唯一安定的州。 徽 阁待制,充 淮南西路 制置使, 杭州市 知府,徽猷阁待制,京数路宣抚使,庐、寿镇抚使,淮西安抚使。 绍兴 六年(1136)为广西经略,知静江府。七年以政绩封 绩溪县 开国男,进封子爵。八年上疏弹劾 秦桧 十大罪状,被秦桧指使 御史中丞 常同 上奏罢免。十年,复任,进封新安伯,加封金紫光绿大夫、明国公。十一年十月,秦桧陷害 岳飞 ,舜陟上疏为岳飞辩诬。十三年, 转运使 吕源与胡舜陟有旧仇, 吕向 朝廷诬告胡舜陟“受金盗马”,“讪笑朝廷”,秦桧乘机挟权报复,奏派大理寺官袁楠、燕仰之等前往逼供。绍兴十三年(1143年)六月,胡舜陟死于狱中,归葬湖州归安(今 湖州市 )。妻江氏向朝廷诉冤,皇帝找洪文英查问究竟,洪文英说“胡舜陟很得人心,比之古代的良臣 循吏 无以为过”,后诏雪平反,诏赠 少师 。著作有《奏议文集》、《论语义》、《师律阵图》、《咏古诗》等大多佚失,另有《三山老人语录》等,今存其裔孙 胡培翚 编辑的《少师总集六卷》。
有子 胡仔 (元任)。
史籍记载
《宋史·胡舜陟传》
胡舜陟,字汝明, 徽州 绩溪人。登 大观 三年进士第,历州县官,为 监察御史 。奏:“ 御史 以言为职,故自唐至本朝皆论时事,击官邪,与 殿中侍御史 同。 崇宁 间,大臣欲便己,遂变祖宗成宪,南台御史始有不言事者。多事之时,以开言路为急。乞下本台,增入监察御史言事之文,以复祖宗之制。”以内艰去。
服阕,再为监察御史。奏:“ 河北省 金兵已遁,备御尤不可不讲。” 赵桓 即位,又言:“今结成边患,几倾社稷,自归明官 赵良嗣 始,请戮之以快天下。”遂诛良嗣。又奏:“今边境备御之计,兵可练,粟可积,独将为难得,请诏内外之臣,并举文武官才堪将帅者。”又奏:“上殿班先台后谏,祖宗法也,今台臣在谏臣下,乞今后 台谏 同日上殿,以台谏杂压为先后。”
迁侍御中。奏:“向者 晁说之 乞皇太子讲《 孝经 》,读《 论语 》,间日读《 尔雅 》而废《 孟子 》。夫 孔子 之后深知圣人之道者, 孟子 而已。愿诏 东宫 官遵旧制,先读《论语》,次读《孟子》。”又奏:“涪陵谯定受《易》于 郭雍 ,究极象数,逆知人事,洞晓 诸葛亮 八 阵法 ,宜厚礼招之。”
李治 即位,舜陟论宰相 李纲 之罪,帝不听。言者论其尝事伪廷,除 集英殿 修撰、知庐州。时 淮南西路 盗贼 充斥,庐人震恐,日具舟 为南渡计。舜陟至,修城治战具,人心始安。
冀州云骑卒孙琪聚兵为盗,号“一 海虾 ”,至庐,舜陟乘城拒守。琪邀资粮,舜陟不与,其众请以粟遗之,舜陟曰:“吾非有所爱,顾贼心无厌,与之则示弱,彼无能为也。”乃时出兵击其抄掠者,琪宵遁,舜陟伏兵邀击,得其 重而归。
济南市 僧刘文舜聚党万余,保舒州投子山纵剽,舜陟遣介使招降之。时丁进、 李胜 合兵为盗蕲、寿间,舜陟遣文舜破之。
张遇自 州奄至 梁县 ,舜陟使毁竹里桥,伏兵河西,伺其半渡击败之。又请以身守江北,以护行宫。帝壮其言,擢徽猷阁待制,充 淮南西路 制置使。 范琼 自 寿春 渡淮,贻书责赡军钱帛,舜陟谕以逆顺,琼乃去。
自军兴后,淮西八郡,群盗攻蹂无全城,舜陟守庐二年,按堵如故,以徽猷阁待制知 建康府 ,充沿江都制置使。逾年,改知临安府,复为徽猷阁待制,充京 数路宣抚使。寻罢,迁庐、寿镇抚使,改淮西安抚使。至庐州,溃兵王全与其徒来降,舜陟散财发粟,流民渐归。改知静江府,诏措置市战马。 御史中丞 常同 奏舜陟凶暴倾险,罢之。
后十八年,复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 经略。以知 州俞儋有脏,为 运副 吕源所按,事连舜陟,提举太平观。先是,舜陟与源有隙,舜陟因讨郴贼,劾源沮军事,源以书抵 秦桧 ,讼舜陟受金盗马,非讪朝政。桧素恶舜陟,入其说,奏遣大理寺官袁柟、燕仰之往推劾,居两旬,辞不服,死狱中。
舜陟有惠爱,邦人闻其死,为之哭。妻江氏诉于朝,诏通判德庆府洪元英究实。元英言:“舜陟受金盗马,事涉暧昧,其得人心,虽古 循吏 无以过。”帝谓桧曰:“舜陟从官,又罪不至死,勘官不可不惩。”遂送柟、仰之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