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中国湖南省公立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93年的法律专业,1996年成立法学院,设法律学系和国际法学系两个系。学院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法学院,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位居全国前20%。

2002年, 湖南师范大学 和原 湖南省 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湖南师范大学组建新的法学院。

学院介绍

学院现设有法律学系和国际法学系两个系,并设有WT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经济法研究所、 程序法 研究所和法律基础课部等教学研究机构。

经过十余年的建设,法学院现拥有国际法学博士点和国际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等七个法学硕士学位点和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

学院以国际法学学科为龙头,一直以来都突出强调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

各系所负责人如下:

法律系主任: 李爱年 教授 博士

国际法系主任: 欧福永 教授 博士 博士

WT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欧福永教授 博士

法学研究所所长:喻名峰副教授 博士

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肖军讲师 博士

刑法研究所所长:邓文莉副教授 博士

民商法研究所: 何炼红 教授 博士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 王彬辉 副教授 博士

经济法研究所:李爱年教授 博士

程序法 研究所: 黄捷 教授 博士

法律基础课部:张启江讲师 硕士

学科简介:国际法学

作为重点学科的国际法学是 湖南省 最早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形成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国际法 、国际民商法和WTO法律问题研究等五个研究方向的齐全的学科点;在师资建设方面,也已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称比例协调、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突出、科研水平齐头并进的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在人才培养方面,迄今已有八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且60%以上,分别进入 武汉大学 、 华东政法大学 、 厦门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中南大学等国内著名的法学院校攻读博士学位。而且本学科点还相继举办了多次 研究生课程班 ,为 湖南省 、 江西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等地培养了一大批 国际法 专业人才;在学术活动方面,积极参与国内外的学术活动,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与国内外的许多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关系。我校法学院与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合作成功地举办了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9年年会,得到了德高望重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 韩德培 先生的充分肯定和赞扬,也获得了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此外还举办了2004年WTO高级专家研讨会、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 2005年年会。

本学科现有在职教授7人,副教授6人,讲师8人,其中有 国际法 专业博士学位者7人,在读博士学位者5人。

本学科共出版专著27部,译著5部,发表了专业学术论文458篇,其中在学术刊物上发表401篇,在学术会议上发表57篇,承担的科研项目有40多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项。

考虑到国际政治、经济、商事关系的发展实际,本学科点将在现有五个研究方向的基础上,准备凝练出国际刑法、国际环境法、国际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 三个研究方向,以便使学科研究向更细、更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有助于科研工作的细致深入。

办学条件

院系概况

学院现设法律学系和 国际法 学系两个系,拥有WT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经济法研究所、 程序法 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法律基础课教学部等教学、研究机构。1993年获得 法学理论专业 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达6个,2005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获准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有: 国际法 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法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并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创建了 湖南省 重点学科国际法学,拥有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WTO与现代国际法学研究中心。法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特色专业。

师资队伍

据官网资料显示  ,法学院在编在岗教师77人,其中法学教授14人,副教授34人,博士生导师6人,法学博士26人,在读博士10人,出站博士后5人,潇湘学者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百人工程项目人才4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2人,121人才工程项目2人。

其中有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奠基人之一的 李双元 教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第三届)法学专家组成员);有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 王贵国 教授(特聘教授,人事关系、档案于2002年调入);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 法学家 、担任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 蒋新苗 教授等一批专家和学者。学院无论是师资规模,还是博士学位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以及与司法实务界的联系广泛程度均处于 湖南省 前列。

学科体系

民商法研究所简介

民商法研究所是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 专门从事民商法教学和科研的机构。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本研究所已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发展后劲足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师中有教授1人,副教授6人、讲师1人;其中2人具有博士学位,5人具有硕士学位。开设了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学、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亲属法、罗马法、比较民商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10门左右的课程。研究方向覆盖民法学、商法学和 知识产权 三大领域。

研究所的成员积极投身于民商法学的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活动。在民法总论、物权法、 债权法 、侵权责任法、亲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等研究领域,均有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成果,为我国民商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

民商法研究所设有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知识产权制度研究、知识产权实务研究的科研机构。中心的专业研究队伍已经在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 专利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版权法 、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研究成果,在 湖南省 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研究中心先后承担了司法部、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 湖南省 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等部门的知识产权研究课题13项;在《 法学 研究 》、《 中国法学 》、《 中国软科学 》、《 现代法学 》、《 法学评论 》、《法学》、《 法商研究 》等期刊发表 知识产权 专业学术论文70余篇;主编了湖南省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 知识产权法学 》;公开出版了《 工业版权研究 》、《 WTO框架下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等个人学术专著。中心研究人员还积极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并做大会主题发言,主动投身于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的重大决策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任务是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供理论支持,为企业知识产权的运用、管理和保护提供帮助和服务,培养高水平的知识产权 研究型人才 和实务型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研究中心为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企业、学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通过整合不同学科的力量和资源,积极开展 知识产权 学术研究活动,力争使中心的研究成果赶超国内一流水平,并在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过程中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所介绍

一、本机构研究特色

湖南师范大学 环境法所不但成立较早,而且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在法理学硕士点招收环境法方向的研究生(1994年,学校特聘我国第一代环境法学者 武汉大学 的陈汉光教授,他专门从事环境法学教学和科研,在法学理论硕士点上招收环境法学方向研究生)2004年获得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已拥有具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机构人员在编在岗的五人,其中,一名教授,四名副教授,除一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余全是博士研究生。

本机构致力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与科学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在 环境科学 、环境 伦理学 、法学、自然资源学等学科综合和交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学科,是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主要包括中国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学、外国环境法学、比较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等五个研究领域。本机构已有一批在该专业影响较大的学术成果和省、部级研究课题,为学院的学科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该机构与本校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以及与政府的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有密切的合作关系,不但扩大了学院在全省、全国的影响,也便于老师和学生深入社会实践解决 改革开放 中遇到的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为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司法提供帮助和建议。随着全球范围内国内、国际层次环境保护活动的大量开展,各国纷纷选择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开展和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学习和研究对我国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本机构学术队伍

1、 李爱年 教授简介

李爱年 ,女,1962年12月出生,中国 环境法 方向硕士生导师,法学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会常务理事, 美国 访问学者。中国环境法学科带头人。出版专著3部,主编教材3部,并在《 现代法学 》、《 法学评论 》、《 中国软科学 》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2000年获 “ 湖南省 高校教学 一等奖 ”,2002年入选“国家教育部第二批精彩一课”教学示范片。2006年下在教育部专家对 湖南师范大学 本科教学评估中,其理论研究型课《环境污染民事责任》获得评估专家高度评价。承担的主要课题有: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招标项目课题:《环境 法学研究 方法研究》;湖南省社科规划课题《生态效益补偿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湖南省教育厅 重点课题《排污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等。

代表性作品有:

《环境法的伦理审视》,独著 ,科学出版社2006年9月版。

《环境法学》,主编,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5年版。

《自然资源保护法初论》,独著, 湖南师范大学 出版社1999年版。

《关于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存在的立法问题及完善的建议》(独著),《 中国软科学 》2001年第1期。

《 环境保护法 不能直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独著),《 法学评论 》2002年第3期。

《论我国城市水污染防治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建议》 (1),《现代法学》2002年第4期。

《试析环境保护法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独著),《 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 》2002年第3期。

《论生态保护立法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建议》 (独著),《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2年第3期。

2、韩广教授简介

韩广教授,1964年生,博士,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教授,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专著一部,在中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7余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项。

代表性作品有:

《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环境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

《 美国 的农药管理体制与方法》,《环境保护》1998年第1期。

《30多年来 呼伦贝尔 草原沙漠化演变特点及防治对策研究》。

《 数学分析 discriminante pas à pas: application pour la détermination de la source des sables éoliens fondée sur l’ analyse des minéraux lourds dans la Steppe de Hunlun-Beir en Chine du nord- est. In: X. P. Yang (edit.),Desert and alpine environments. Beijing : China ocean Press,2002. 47-58》。

3、 文同爱 副教授简介

文同爱,男,1963年4月生,法学博士, 湖南师范大学 法学院副教授,湖南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研究人员、硕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 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湖南省 汇辰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环境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已在《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 中国环境报 》等公开出版杂志、报刊上发表《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环境资源法保护对象的变革》等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1部,参编著作、教材5部,主持和参加省部级课题4项。

代表性作品有:

《生态社会的环境法保护对象研究 》,独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6年11月版。

《论保障环境公平处于可持续发展的中心地位 》,独著,《 湖南师范大学 社会科学学报 》,2002年第5期。

《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环境资源法保护对象的变革 》,《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3年第2期。

《论环境公平、环境效率与可持续发展》,(1),《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3年第4期。

4、 王彬辉 副教授简介

王彬辉 ,女,1974年生,法学博士, 湖南师范大学 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8年度 湖南省 青年骨干教师。已在《法令月刊(台)》、《仲裁与法律 》、《 时代法学 》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省部级研究课题多项。

代表性作有:

《论环境法的逻辑嬗变 》,独著 ,科学出版社2006年9月版。

《基本环境法律价值—以环境法经济刺激制度为视角》,独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8年6月版。

《环境法学权利研究方法论》,《现代法学》2008年第6期。

《 日本 公害纠纷处理机制与我国之借鉴》,《行政与法》2008年第12期。

《论可持续发展下环境法的公平与效率原则》,《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年第5期。

《运用能够经济手段,加强环境立法》,《中国物价》2007年第11期。

《可持续发展下中国<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变革与创新 》,《法令月刊(台) 》2004年第12期

《环境污染纠纷的法外私力救济及其解决之道 》,《河北 法学 》2004年第1期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之我见 》, 《 时代法学 》,2004年第2期

《环境污染纠纷与仲裁 》,《仲裁与法律 》2004年第1期

5、杨兴副教授简介

杨兴,男,1972年生,法学博士, 湖南师范大学 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代表作有:

《气候变化的国际法的秩序价值初探》,《河北法学》(中文核心,CSSCI来源期刊),2004年第5期。

《试论 俄罗斯 不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时代法学》,2004年第5期。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国际法的发展:历史回顾、重新审视与评述》,吕忠梅等主编的《 环境资源法论丛 》(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国际环境法的早期性和协同性 议》,《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三期。

《论〈京都议定书〉对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的潜在影响》,《时代法学》,2005年第3期。

《京都议定书若干问题论略》, 李双元 主编的《 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 》(第14辑), 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5年版。

《关于制定〈 武汉市 湖泊 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的建议》,载 王曦 主编的《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第2卷), 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

《论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法的发展》,《 法学论坛 》,2005年第1期。(中文核心)

6、 李慧玲 副教授简介

李慧玲,女,1965年生,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代表作品有:

《 环境税费法律制度研究 》专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年11月出版。

《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重构》,载于《 法商研究 》2003年第2期。

《论环境收入税》,载于《现代法学》2007年第6期。

《排除危害环境责任研究》,载于《 法学杂志 》2007第3期。

《排除危害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研究》,载于《 湖南师范大学学报 》2007年第2期。

三、本机构研究方向

理论研究涉及两个领域:中国 环境法 、国际环境法与外国环境法。 李爱年 教授, 王彬辉 副教授,李慧玲副教授,从事中国环境法领域研究。韩广教授, 文同爱 副教授,杨兴副教授,从事国际环境法与外国环境法研究。

1、 中国 环境法

中国环境法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中国环境保护法学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基本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基本理论。

首先,本方向研究可为中央和地方立法机构提供立法建议。有助于立法机关更全面地认识环境法中基本问题,为立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证分析。

其次,可为各级行政机关提供可参考的研究成果。

再次,本研究方向可为企业遵守 环境法 ,从事实践提供支持。

2、国际环境法

本方向主要研究国际环境法和外国环境法的概念、原则、制度。本研究方向的研究人员运用比较的方法与国内环境法的研究相结合,为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保护的实践进行立法上的指导。

四、本机构主要科研及学术成果

科学研究近五年内本学科点成员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发表50余篇,CSSCI期刊论文10多篇。高级职称人员平均发表论文2.8篇年/人。公开出版学术专著8部,出版教材9部。

2003年,为国家环境保护局起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任起草小组副组长、执笔人) 。

2001年,为水利部和地矿部起草、修订了两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条例草案。

2006年下半年,为省人大环资委组织讨论《循环经济法》草案修改意见稿,提供了大量参考意见。

此外,还经常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省人大环境保护立法提供参考意见。研究成果中对于国内外 环境法 各项制度执行中问题的分析,经验与教训,有利于行政主管机构更好地把握环境法的执行。

标志性成果有:

《环境法的伦理审视》, 李爱年 (独著) ,科学出版社2006年9月版

《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环境法》,李爱年、韩广等著, 法律出版社 2005年4月版

《环境法学》, 李爱年 主编,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5年版

《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学案例教程》, 王彬辉 任副主编,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4年版

《论环境法的逻辑嬗变》, 王彬辉 独著,

《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环境法》,韩广合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

《生态社会的环境法保护对象研究》,文同爱独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6年版

《环境资源法》,杨兴参编,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

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

积极参与国内外开展的各种 环境法 学术交流活动。

与 莫斯科国立大学 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该大学法学院教授布林丘克曾来我院讲学。

与 武汉大学 法学院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院有着密切的学术交流活动,上述大学的环境法教授多次来我院讲学。

四、本机构研究生培养情况

年 份 项 目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招生人数 5 8 8 9 15 9

11

13

授学位数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 5 8(1) 8(1) 9 15

我所研究生科研成果丰硕,近5年发表论文150篇。2002届硕士毕业生 王彬辉 的硕士毕业论文《〈防沙治沙法〉三项基本原则研究》,获2004年 湖南省 优秀硕士论文;2003届硕士毕业生胡春冬的硕士毕业论文《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获2005年湖南省优秀硕士毕业论文。

我所研究生就业情况良好,就业流向于公检法、银行、 国有大型企业 等实务部门,也有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的人员,研究生考博率14.8%。

经济法研究所

一、本研究所的主要研究方向、特色

经济法是20世纪兴起、发展的一门新兴法律部门,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国家投资经营法等多个研究领域。经济法基础理论主要分析经济法的历史起源,探讨其发展现状与未来取向,以及如何构建中国经济法的科学体系。学术带头人 陈云良 。国家投资经营法主要研究 国有资产管理法 、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并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和学术理论来推进我国国家投资经营法的完善与规范。学术带头人 阳东辉 、陈云良。宏观调控法主要比较研究宏观调控法的基础理论,介绍我国宏观调控法的立法概况、目标和任务;系统地阐述宏观调控法的各个组成部分;深入地比较中外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有关立法,从中找出对我国宏观调控立法与实践有重要借鉴参考价值的内容。学术带头人 何炼红 、 陈云良 。

二、本研究所的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

该研究所成立于2002年,且在2007年成立经济法硕士点并开始招收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在师资建设方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称比例协调、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突出、科研水平齐头并进的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机构人员在编在岗的13人,其中,3名教授,8名副教授,2名讲师,除2人为本科生学历,其余全是研究生学历。该研究机构共有硕士生导师6人,在校研究生两个年级共28人;教师担任的硕士学位点的专业基础课程主要有:《经济法基础理论》、《 西方经济学 》、《竞争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金融法 》、《 财税法 》等课程,同时不同方向还开设了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此外,该所的教师还担任了全院的法学本科、成教、法硕等不同层次的经济法课程,并出版、发表了一批在该专业影响较大的学术著作和论文,并承担了大量的省、部级研究课题,为学院的学科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该机构与本校 商学院 学院以及与政府的经济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有密切的合作关系,不但扩大了学院在全省、全国的影响,也便于老师和学生深入社会实践解决 改革开放 中遇到的重大经济法问题,为我国经济建设立法、执法、司法提供帮助和建议。

科学研究

科研成就

学院以国际法学学科为龙头,一直非常强调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完成国家级课题8项,在研国家级课题6项;已完成省部级课题18项;在研省部级课题40余项。学院在《 法学研究 》、《 中国法学 》、《世界投资期刊》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近960篇。在法律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等出版部门出版学术专著40余部,出版全国、全省统编各类教材30余部,其中5部教材被列为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1部教材被评为2007年度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翻译出版《 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 》、《 牛津法律大辞典 》等重要法学著作、辞典6部。先后获教育部、司法部和 湖南省 优秀社科成果奖等各类奖项20余项。  

在学术活动方面,学院积极参与国内外的学术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国内外的许多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关系。学院成功地举办了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9年年会、 中国行为法学会 2000年年会、中国刑法学学会2003年年会、2003年全国高等学校 法学研究 生教学和管理工作研讨会、2004年WTO高级专家研讨会、2005年两岸 自由贸易 区研讨会、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05年年会以及第四届法学研究和法学期刊学术论坛、2007年中国仲裁论坛暨《 仲裁法 》修改专家研讨会等重大学术会议。  

同时,学院主办了 湖南 法学界唯一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 时代法学 》,并常年公开出版《 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 》,这些既是学院学术理论研究的基地,也是学院与国内外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交流的重要园地。  

为适应教学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学院重视教学科研服务设施的建设;拥有学科化、系统化的资料室,专业图书达21余万册,报刊杂志200余种,并购买了Lexis Nexis数据库。  、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经济法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和熟练掌握经济法知识,能胜任各级公、检、法 

课程设置:

毛邓三、法律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公司法 、经济法概论、 刑法学 、合同法、 税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近 现代史 、马主义基本原理、 英语 、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行政法学、劳动法、金融法概论

学科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国际法 学科点的发展抓住了法学教育的时代契机,并紧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球化时代 政治经济格局 的新变化对国际法各领域提出的现实要求,一方面不断加大引进人才和培养已有法学师资的力度,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教学与科研共济的学科梯队;另一方面整合省内重要法学教育资源,强化法学教育科研力量,加强对外学术交流。在国际私法、 世界贸易组织 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民商法四个主要研究方向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并取得了较系统而丰硕的研究成果,在国内产生了重大影响。本学科点已列为 湖南省 “十一五”重点学科,成为湖南省“十一五”期间重点扶持与发展的对象。   一、本学科点形成的历史渊源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学科点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后,我校领导与专家就敏锐地意识到法律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所具有的重要作用,也认识到法学对于 湖南师范大学 成为研究型、 综合性大学 所具有的重要意义。通过与 武汉大学 协商,将我国著名的国际私法学者 李双元 教授聘为终身教授,担负起组建我校法学专业的艰巨任务。1993年,我校法理学专业正式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同年在法理学硕士点开始招收国际私法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经过几年的努力,于1998年正式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 湖南 省 第一个 国际法 学硕士学位点,2002年被湖南师范大学立为校级重点学科,2006年1月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此外,为壮大博士点阶梯力量、提升博士点教学、科研实力,现正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设立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二、 本学科点的现状(一) 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点师资力量雄厚,正式在编的教授有7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第三届)法学专家组成员 1 人,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1 人,博士生导师 6 人,梯队成员中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9 人,具有硕士学位的3人。5位教师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并已经出站。本学科点近8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平均每年培养硕士研究生17-24名。其中有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奠基人之一的 李双元 教授;有国内外公认的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 王贵国 教授;有担任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 蒋新苗 教授等一批专家和学者,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称比例协调、教学经验较为丰富、科研实力较强的师资队伍。无论是师资规模,还是博士学位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以及与司法实务界的联系广泛程度均处于我省前列。(二) 科研情况国际法学作为我院的龙头学科一直非常强调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在科研方面,学科点充分挖掘学术研究团队的潜力,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厅级科研课题。以三级科研项目为基础,已经产生了一批标志性的精品科研成果。至今已完成和承担国家级课题5项,省部级课题33项;获教育部 三等奖 1项,司法部奖2项,省社科基金 一等奖 1项, 二等奖 2项,三等奖3项。在《 法学研究 》、《 中国法学 》、《世界投资期刊》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7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等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出版全国、全省统编各类教材25部,翻译出版重要法学著作、辞典如:《 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 》、《 牛津法律大辞典 》、《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等6部。先后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 湖南省 社科成果奖等各类奖近20项。主办了 湖南 法学界唯一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 时代法学 》,并常年公开出版由 李双元 教授主编的《 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 》,这些既是本学科点理论研究的基地,更是本学科与国内外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交流的重要园地。为适应教学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本学科点非常重视教学科研服务设施的建设,并投入了大量资金,拥有现代化的 多媒体 教室、计算机房和多功能模拟法庭;拥有学科化、系统化资料室 2个,专业图书达 21.96余万册,报刊杂志 218 余种。(三) 学术交流情况在学术交流方面,本学科点积极参与国内外的学术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政策。一方面鼓励并资助老师走出校门和国门,有5位教师先后到德国、 瑞士 、 美国 等国家作高级访问学者,并力保每位专业教师每年参加一次全国性的学术会议,扩大了学科及老师个人的学术影响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特聘教授的资源与国务院法制办、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等政府和实务部门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并与德国马普所、瑞士比较法研究所、 乔治城大学 、 香港城市大学 、台湾 东吴大学 等境外学术机构和大学建立了紧密的学术联系。同时,平均每年邀请20多位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院讲学,参加学术研讨。曾成功地举办了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9年年会、2004年5月WTO高级专家研讨会、2005年全国国际经济法年会、2006年4月第四届 法学研究 和法学期刊学术论坛、2006年 李双元 国际私法研讨会、2007年国际贸易与人权保护研讨会、中国仲裁法研讨会等。三、本学科点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前景自1998年正式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来,本学科点一方面注意加强国际法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另一方面也注重 国际法 学的分支学科和边缘学科的研究,对学科方向进行凝练,实行优化组合。已经形成国际私法、WTO法、国际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等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并重点加强了对国际人权法、当代冲突法、WTO法律问题、 国际金融 法、国际投资法、国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以及国际环境法的研究。各方向各具特色,协调发展。(一) 国际私法该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国际私法的本体部分即冲突法的基本理论、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构建、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制度、国际收养法律问题等内容。其特色在于立足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法律理论研究的客观需要,运用综合方法和比较方法研究国际私法的基础理论和我国法律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现实法律问题。我国著名的国际私法专家 李双元 教授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法律需求,率先提出了国际私法趋同化的观点以及在国内首先提出的主张国际私法的功能应该从传统的解决法律冲突转向构筑国际民商新秩序上来,实现国际私法功能的转换,使国际私法适应全球化时代的需要等理论观点在我国国际私法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在国内外法学专业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著作17部(含重要译著4部)。自2001年起,主编了《 国际法 与比较法论丛 》(现已出版至第16辑)。他还主持并翻译出版了英、德法学名著《 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 》、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 《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及《 牛津法律大辞典 》。学术带头人 蒋新苗 教授对21世纪国际私法应以构筑国际民商新秩序为己任的理论的产生和完善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长期以来,蒋新苗教授一直致力于国际私法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先后主持完成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1个,省部级项目6项。在《 法学研究 》、《 中国法学 》、《 法学家 》、《 法学评论 》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此外,他在跨国收养法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有目共睹,现已出版了《国际收养法律制度研究》和《收养法比较研究》两本收养法方面的专著,发表了近20篇有关跨国收养法方面的专业学术论文,其内容涉及到跨国收养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这对我国收养法律制度的构建,特别是涉外收养立法、执法和司法均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他通过在德国马普所的访问研究,使我校的跨国收养法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国际影响。(二) WTO法WTO法以 世界贸易组织 条约、决议和相关案例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重点是与贸易有关的国际投资、国际金融、 知识产权 以及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方面的法律问题。同时注重研究WTO与国际经济法的交互渗透与融合,WTO与国际民商秩序的建构,WTO与 湖南 涉外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等问题,针对 湖南省 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的实际情况,探讨和研究WTO与湖南涉外法律秩序的构建和完善问题,WTO与环境保护问题等。该研究方向的学科带头人是由作为 湖南师范大学 特聘教授的 王贵国 博士担任,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 世界贸易组织法 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近五年主要研究成果有:《国际货币金融法》(独著)、《国际投资法》(独著)、《Wang’s Chinese Economic Law》(独著)、《 世界贸易组织法 》(独著)等6部著作,在《世界投资期刊》、《 法学家 》等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6篇,在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主持完成了“中国内地与 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律比较研究”、“后亚洲金融风暴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职能的转变”、“世贸成员资格对两岸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及对策探索”、“国际投资法研究”以及“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趋同化问题研究”等重大研究课题,且能紧密结合我国涉外经济交往中的现实情况和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其理论价值和实践的可操作性都相当突出。(三) 国际民商法国际民商法以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会、罗马统一私法协会等国际组织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制定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示范法”等国际统一实体法为研究对象。本研究方向在国际合同法领域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果,尤其是对美国合同法的研究,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此外,对现代商人法领域的研究也对学术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学术带头人 李先波 教授在比较合同法、国际民事诉讼、知识产权法等领域的研究中取得较多成果,已出版《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专论》、《合同有效成立比较研究》、《契约法论》、《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内保护》、《 国际民商法专题研究 》和《国际民商法与中国的法制建设》专著6部,主编《WTO法律问题专题研究》、《 国际法 》和《WTO知识干部读本》等书。在《 法学研究 》、《 中国法学 》、《 法学评论 》、《 法商研究 》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承担省级课题3项,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其《合同有效成立比较研究》获 湖南省 第六届优秀社科著作 三等奖 ;《论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协调》获 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 首届优秀论文 二等奖 。 郑远民 教授擅长国际贸易中现代商人法问题的研究,兼及国际条约法,国际经济法,网络法,注重网络中的 国际法 问题。出版了《现代商人法》、《 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等专著,在《 法学 研究》、《 中国法学 》、《 法学评论 》、《法学》等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了相关论文数十篇。(四) 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方向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条约与惯例,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以及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则。其特色主要体现在突出了世界货币金融法律制度以及政府采购法的研究。学科带头人 肖北庚 教授长期致力于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已出版《国际经济法》、《 政府采购之国际规制 》等国际经济法方面的学术专著,在《现代法学》、《法学》等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完成了省级课题3项,参与完成国家级课题2项,正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有4项。 陈云良 教授曾留学 日本 ,长期以来从事经济法的国际化问题研究,率先从 国内法 的视角来研究国际经济法,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有较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2部,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3项。

交流合作

2022年7月14日下午,中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与中共 桑植县 龙潭坪镇 委员会党建联合共建工作站挂牌揭牌仪式在龙潭坪镇人民政府举行。

参考资料

  1.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桑植县龙潭坪镇“喜结良缘” 今日头条-红网 2022-07-16